据央视新闻报道,今日上午,北京互联网法院就全国首例“AI声音侵权案”作出一审判决。该案涉及配音师殷某的声音权益被AI技术滥用,引发社会广泛关注。法院最终裁定,被告方未经合法授权,擅自使用殷某的声音开发AI文本转语音产品,构成侵权行为,需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殷某各项损失共计25万元。
殷某作为一名资深配音师,意外发现自己的声音被AI技术处理后,以“魔小璇”的名义在“魔音工坊”APP上出售。对此,殷某深感愤慨,遂将“魔音工坊”的运营主体北京某智能公司等五被告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,要求停止侵权、赔礼道歉,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。
然而,五被告在庭审过程中均坚称自己未构成侵权。北京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表示,其APP中的声音产品来源合法,系从被告某软件公司获取。软件公司则声称其使用的声音来源于被告影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。影音公司则指出,他们曾与原告合作,并约定由原告录制形成的作品著作权归其所有。此外,涉案产品的平台运营商和经销商也均表示自身不存在侵权行为。
面对各方争议,法官在判决中明确指出,声音作为一种独特的人格权益,具有强烈的人身专属性,任何自然人的声音都应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。法院强调,对录音制品的授权并不等同于对声音本身的授权。未经许可,擅自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录音制品中的声音,即构成侵权行为。
此次判决不仅为殷某维护了合法权益,也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。法院明确表示,将坚决维护声音权益,打击任何形式的侵权行为,为声音创作者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