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 AI 生成图片的著作权侵权案件,对于 AI 生成内容的著作权保护问题做出了明确的判决。
案件中,原告使用开源软件 Stable Diffusion 生成了一张涉案图片,并在小红书平台上发布。被告在百家号上发布文章时使用了该涉案图片,未经许可并且截去了原告的署名水印。原告认为被告侵犯了其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,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。
涉案图片的生成过程
法院经审理认定,涉案图片符合作品的定义,属于美术作品,享有著作权保护。原告在生成涉案图片的过程中进行了一定的智力投入,体现了其智力成果和独创性,因此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。被告未经许可使用涉案图片并截去署名水印,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。
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500元。该判决对于 AI 生成内容的著作权保护问题具有重要意义。法院认可了使用人在生成内容过程中的实质性贡献和创作行为,并将 AI 生成内容视为作品进行著作权保护。此举有助于鼓励者利用 AI 工具进行创作,并保护其创作成果。
该判决还强调了使用 AI 生成内容的主体应当明确标注使用的人工智能技术或模型,以保护公众的知情权。